曹春江
2024-03-05 16:10:11
      曹春江,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湖西人民法庭庭长。多年来,他一直坚守在审判一线,秉持“案件无大小,件件连民心”准则,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他累计办结案件3890余件,无一错案;近三年来,他年均结案623件。他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创新普法工作方法,在基层普法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他曾获评中消协全国十大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2019年第二季度被评为“吉林好人”。
      践行初心,传递司法温度
      “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这是曹春江收到的众多锦旗中的一面锦旗上的文字。事情起因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实现“案结事了”,曹春江通过电话与保险公司诉讼代理人进行耐心沟通,最终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予以快速赔付,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他办理案件力求在每一个细节中传递温暖。对年长的当事人多一句尊称,对粗心的当事人多几次热心提醒……事情虽小,却能让当事人感受到发自内心的尊重和体贴。在他审结的民事纠纷中,每一件都浸润着他自觉的为民情怀与审判的优质高效。他还曾两次参加义务献血活动,贡献自己对公益事业的一份力量,输出一名共产党员的热血和赤诚。
      秉持真心,彰显司法力度
      化解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是他内心的坚守。曾有35名消费者遇到某健身会馆和某汽车美容店“老板跑路”,店铺关闭,造成预付费卡无法使用。他为还原案件真实情况,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及时保护,多次到派出所、街道、被告经营场所、被告单位调查案件信息,不辞辛苦化解办卡跑路的“坑局”。经过多日奔波,最终跑路的商家在法庭上“低头认错”,返还消费者的全部费用。
      他运用穿透式思维办理的王通锐诉安徽某公司民间借贷一案收录于《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选》,发挥了“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的案例指导意义。2022年初,央视12频道《案例新观察》栏目组曾到朝阳区法院拍摄由曹春江主审的遗产继承典型案例,曹春江作为主讲人参与拍摄。
      工作中,他牢固树立审慎善意司法理念,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审理某银行诉某健康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为使被告公司正常经营,他决定对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的被告公司3.2吨生晒人参进行“活封”,灵活运用保全措施,为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口前移,创新诉源治理模式
      他努力寻求多种方式帮助群众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注重更深层次的诉讼源头治理。近年来,他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市场监管分局、消费者协会共建的“消费纠纷联合调解驻欧亚卖场工作室”诉前成功调解消费纠纷200余件,受到商家和消费者的一致认可。
      法庭之外,他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在答疑释惑过程中弘扬法治精神。2023年4月1日,CCTV-12专题播出了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判决的案例;2023年7月初,他与派出所警官、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执法大队队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参与了“两官两员一律”基层法律服务志愿活动,面对面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23年10月17日,曹春江走进朝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网络直播间,从专业的角度提醒大家怎样规避民间借贷法律误区、正确防范民间借贷风险。近几年,他四次做客《889新说法》直播间,参加《我是长春人》《百姓与法》等节目录制,累计开展大型普法活动20余次、受众逾10万人。
      曹春江在审判一线经历多岗位锻炼,不仅夯实法律理论知识,也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他深知作为基层法院干部,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但他将用自己一生的时间和人生,坚定走好普法这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