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君
2023-11-10 09:21:51
      李景君,男,朝鲜族,198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吉林省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监督处处长。他扎根一线工作14年,在工作中勇挑重担,不辞劳苦。2018年9月,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投入到援疆工作当中,远赴新疆和田市人民法院工作。其间,他先后办结18件疑难案件,参与专业法官会、审判委员会共计20余次,研究民事、刑事、执行各类案件共计30余件。
      曾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援疆干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十佳青年法官”等荣誉。
      扎根一线,谋求方法为群众
      李景君通过深入一线接访,现场解决棘手问题,了解当事人信访诉求,千方百计寻找化解出口。针对中政委交办的王某某“三跨三分离”长达十多年的信访案件,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的支持和帮助,及时与广州市荔湾区政法委进行沟通,通过共同分析研判,远赴广东接谈当事人等方式,最终成功使信访人王某某息诉服判。同时,在圆满完成院里交办的审判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投入到涉诉信访工作当中,办理群众来信350余件,答复率为100%;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做到释法明理和教育疏导相结合,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了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甘于奉献,履职尽责显担当
      2018年9月,刚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挂职回延的李景君,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投入到援疆工作当中,远赴新疆和田市人民法院工作。其间,他先后办结18件疑难案件,参与专业法官会、审判委员会共计20余次,研究民事、刑事、执行各类案件共计30余件。同时,积极发挥专业优势,讲授建设工程裁判实务相关知识,为法官业务能力的提升贡献了自己的绵薄之力,他在圆满完成援疆工作任务的同时,还与当地法院干警和群众结下了深厚友谊,援疆工作得到最高法院政治部通报表扬。
      司法为民,立足岗位践使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李景君分管延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兼扫黑办主任,主动担任延吉市首例涉黑刑事案件审判长,带领刑事审判团队通过多渠道深入了解相关案情,认真分析研判,历经9天庭审,成功审结该案,圆满完成了刑事审判工作任务。在全省法院信访积案攻坚期间,起草《延边州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延边州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教育疏导、依法提起再审、司法救助等方法,共化解20余件“骨头案”。同时,始终把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在积案存量屡增不减的趋势下,常年放弃个人休息时间,带领团队加班加点,开展接访、下访工作,充分了解群众诉求,认真分析研究化解出口,三年来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300余件,努力做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充分体现了“舍小家为大家”的敬业奉献精神。
      一心为民,爱岗敬业竭全力
      李景君始终将服务的理念贯彻于工作始终,力争把人民满意当作服务宗旨,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了解到李殷夫妇住在40多年前修建的不足50平方米的泥瓦房内,无经济来源,多年信访造成其家庭生活困难,入不敷出,李景君积极向党委政法委争取司法救助资金,并通过三级法院联动救助的方式,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切实缓解了当事人的生活困难。截至目前,他争取司法救助金200余万元,有效解决了群众难点、堵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