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整治非法占用黑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3-10-10 19:49:58
督促整治非法占用黑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所在单位: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检察院
推荐单位:白山市委依法治市办
2011年,邱某在未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江源区砟子镇育林新村大甸子地(在册黑土地)上堆放5万余吨煤矸石,压占黑土地11.3亩,相关行政机关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邱某仍未进行清理,压占黑土地行为达10年之久,造成黑土地板结硬化,无法耕种。江源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0月立案调查,历时两年,对案件持续跟进监督,多次开展检察监督“回头看”行动,最终使黑土地得到恢复。该案的办案经验被最高检网站、新浪网等多家媒体刊发,在由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等单位举办的“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评选中获评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