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佳
2023-04-13 14:16:49
        陈佳,女,蒙古族,198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四平市铁东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她充分发挥个人优势,不断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模式,打造“矛盾纠纷帮帮团”志愿服务项目,快速调解,尽心竭力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她创新工作模式 组建“矛盾纠纷帮帮团”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陈佳推动成立“矛盾纠纷帮帮团”,组织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利用“两委”换届之机,将辖区人民调解员及时梳理更新,并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有利于及时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调解辖区一件征地拆迁纠纷时,陈佳立即启动“矛盾纠纷帮帮团”,并组织城建、综合执法、房屋征收、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调处小组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各部门专业人员讲解政策和耐心调解,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维护了群众利益。2020年至2022年,陈佳共计组织“矛盾纠纷帮帮团”开展调处活动50余次,调解纠纷5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100%。根据不同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主体等因素,陈佳及时组织四平市铁东区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乡镇(街)、社区“五老”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调处小组,开展矛盾纠纷的具体调解工作。“矛盾纠纷帮帮团”经验做法已在全市铺开,入围2021年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矛盾纠纷帮帮团”志愿服务项目被评为2022年度四平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她坚持双管齐下 “调解+普法”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
        为提高工作质效,陈佳创建了“调解+普法”新模式:在调解过程中,把握普法宣传的最佳时机,进行法律知识的宣讲和普及,让双方当事人知道什么要求是合法的,什么是无理要求,义务承担起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的职能。新模式既加大了调解的成功率,又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群众的法律素养。在调解一件婚姻家庭类纠纷时,双方当事人是二婚重组家庭,对家庭财产分配问题产生了纠纷,她在安抚好双方当事人情绪后,适时就《民法典》关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向他们进行细致的讲解,开展情法结合的思想教育和疏导,终于使双方放下芥蒂,冰释前嫌。调解结束后,群众高兴地说:“没有想到调解员不仅能调解矛盾,还让我们了解了国家法律,这一趟没有白来!”2020年至2023年,她通过“矛盾纠纷帮帮团”共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0余次,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普法类宣传资料2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