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顺
2022-09-30 10:29:54
李福顺,男,1946年6月出生,集安市通胜街道通沟村四组村民,通胜街道福顺文化大院负责人。他为了宣扬集安市传统文化,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自己出钱购置了服装、道具、乐器等用品,于2006年组建了福顺秧歌队,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属于他自己的自强不息。他曾获“通化好人”“集安市最美市民”等荣誉。
积极乐观 勤奋自强
李福顺年轻时骑摩托车发生意外,将腰椎摔断,留下终身残疾。他不气馁,拖着病残的身体和老伴在通沟村四组的路边租了一个铺面房,开起了自行车修理部。2020年,因为身体原因,李福顺关掉了修理部,专心在家做文化大院工作。
自强不息 追逐梦想
2006年五一前后,为了丰富村民的业余生活,发挥好文化惠民作用,李福顺牵头组织身边的文艺爱好者40余人,成立了福顺秧歌队。秧歌队成立初期,由于经费缺乏,他就自掏腰包,买来锣、鼓、锸等乐器,还制作了一些秧歌服。天气暖和的时候,每天晚饭过后,他都会把周围的男女老少组织起来,唱歌、跳舞、扭秧歌。活动中缺少什么,他就自己去买。这支队伍已经发展壮大到了100余人,秧歌队也正式起名为福顺文化大院。
回馈社会 让爱传递
十几年来,李福顺的文化大院从无到有,再从有到好,耗费了他不少精力。为了方便村民开展活动,他把自己的一间房屋空出来,筹集文艺器材,成功地改造建立了文化大院活动室,通过活动不断挖掘村里的文艺能人。他成立的福顺文化大院不但能够团结周边的村民搞好自发活动,还能够积极完成集安市市委、市政府和集安市通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任务。例如送戏进敬老院、春节文艺演出、红歌会、元宵节文艺演出等活动,平均每年文化下乡30余场次,被邀请演出20余场次,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文艺汇演,在集安市创建文明城、脱贫攻坚等文艺演出都能看到他们的影子,他们的表现也得到众多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