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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6 09:20:33
调解仲裁科通过建立调解仲裁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自任务分工,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工作各个环节中,体现在服务措施中。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文明服务、热情服务,开展公务时佩戴调解仲裁徽章,做到“四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三亮明”(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坚决杜绝态度生硬、情懒散漫、推诿扯皮、脱岗“空窗”等现象。以信息化为支撑,大力推行即时立案和一次性告知制,把最多跑一次作为工作目标,全面使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系统,为当事人提供网上调解、仲裁服务。努力压缩案件办理时间,确保在审限内结案,做到依法公正裁决。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共计316件,涉及劳动者455人,仲裁案件当期结案率年年都超过90%,切实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坚持信访隐患月排查制度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件登记,层层分解落实包保责任,化解一件、销号一件。特别是在“两节”等重要节日和“两会”、“十九大”、“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会事期间,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反复进行隐患排查,并对严格落实化解、稳控责任,为实现无越级去省进京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工作中,坚持把服务人民群众放在第一位,依法分类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坚决做到应收必收。对上级交办、市信访局转办的信访案件,不敷衍不推拖,脚踏实地做好每一件信访事项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共处理信访案件138件次,涉及信访群众180人次,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全部案件均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未发生越级去省进京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