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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6 09:43:07
1.和谐劳动关系促发展。2019至2021年度,我区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用工备案率均达到了95%以上,在“吉林智慧人社”系统上备案企业54 户,备案人员3921 人。连续三年开展劳动者维权意识专项行动暨“春暖行动” 强化宣传、服务、指导和监管,发放传单2万余份,2000支办公笔,悬挂宣传条幅10件,宣传展板16个,构建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2.劳动保障监察保民生。2019至2021年度,通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和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累计排查建筑施工企业及用人单位300余户次,共涉及劳动者3800余人。全区劳动监察机构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2件,共为537名劳动者依法追讨工资1742万元。辖区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较好。3.调解仲裁亲民生。一是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2019至2021年度,仲裁立案受理案件22件,涉案金额160余万元,按期结案率达到了100%。二是按照省厅要求,组织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员以及社区调解员利用“智慧人社”公众号线上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内容,此次参训16人,考核通过率100%,有效地提高了劳动监察员的执法水平和社区调解员的法律知识。三是初步实现了仲裁办案智慧化。全省统一的网上仲裁办案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