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以来我区劳动监察大队共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178户,涉及劳动者17609人,督促企业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2591份,依法责令16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284.5万元,涉及劳动者1161人,受理投诉举报案件99件,立案99件,结案99件,结案率100%。为1509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1662万余元,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区人社局牵头,在区信访、公安、法院、住建等行管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2014年至2016年共协调处理解决了鹤大高速等8起拖欠985名劳动者工资1300万余元的案件,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三、强化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区劳动监察大队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联合公安、司法、法院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如:王某等10人投诉,拖欠工资13.5万元,经调查承包人是社会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质,拒不配合,不支付拖欠工资 ,区劳动监察大队与区公安联合执法,将所欠工资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区劳动监察大队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制度建设。主动与交通、住建等部门协作,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建立部门的联动机制。如:接到省人社厅信访转办件,称区交通某工程拖欠曲某等30人48万元工资。立刻联系区交通局,通过联合工作机制,告知了卜某对恶意欠薪人员的惩罚力度,做通了卜某工作,将拖欠的工资实名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