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天明
2022-09-23 15:39:52
  赵天明,男,满族,1983年9月出生,四平市伊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任仲裁院院长兼办公室主任以来,充分发挥了办公室的核心作用,能够统筹兼顾办公室的工作重心和关键。建立了公文、档案、财务等各项工作制度,紧扣工作需要,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推进办公室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主动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局内日常业务、各类会议、接待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是领导的得力参谋助手。在从事劳动仲裁工作中,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热情接待来咨询的每一位群众,积极负责地为他们解决劳动纠纷问题。在任期间,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80余件,结案率达到100%。2020年,辟建了30平方米的标准化仲裁庭,同时组建了18个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组织完备、职能健全的调解体系。进一步规范争议案件处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