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海元
2022-09-23 13:48:38
  罗海元,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一是牢记使命,坚守群众情怀。2011年3月,处理退伍军人张希慈工伤认定案件时,顶住多方说情和威胁,坚持依法复议撤销了某县认定机构的违法认定决定,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70多万元。2019年10月,处理原英语辅导报社职工曲珈莹核定工龄就业援助诉求时,积极沟通录用机关,依法解决了困扰3个月的烦心事。二是守土尽责,主动破障疏堵。初任政策法规与监察科长期间,历时9个月,搜集整理了系统322部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149项行政执法项目的行政程序规范,制定了83项重点行政执法项目的制度规范,受到省厅法规处和业内同行的一致好评,并在全省人社系统交流了经验。任就业促进科长主导制定了首部《通化市创业担贷款管理办法》和《通化市创业促就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首创合格反担保人全市互通和财政全额贴息创业担保政策、配套建立了市、县(市)两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活动项目标准体系,填补了政策空白。发起成立了《通化市就业创业联盟》,搭建了由98个政、校、企、研单位合作的交流互通共享平台;编制了包括31个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5个相关部(院、局、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经办机构和服务项目“两找一服务”清单,解决就业创业服务政策不清、职责不明和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不畅的问题。三是固本强基,引领担当作为。负责文字综合,发表文章170多篇,撰写的《把充分就业作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号工程”》被省厅评为特等奖;任科长期间,科室连续6年被省市评为先进集体。构建完善了法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业务职能及行政程序规范,带动和促进了全市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了创业促就业项目管理规范化、政策层级化和服务精细化建设,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调动了社会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全市新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0个,开展各类创业促就业活动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