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聪
2022-09-23 11:15:53
刘聪,男,汉族,1988年3月出生,白山市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该同志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勤学善思,甘于奉献,不思索取。2012年开始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对待工作十年如一日,在此期间,共审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327件,涉案人数达7000余人,撰写了数百万字的仲裁文书,为劳动者追回直接经济损失1.26亿元。参与了纺织厂改制、去产能企业、高速公路欠薪等23起百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工作能力突出,业务知识扎实,工作期间多次考核优秀。2018年7月,参加北京大学吉林仲裁员骨干培训班,获得结业证书。2019年1月,代表单位参加全市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获得团队三等奖,荣获“白山人社法治知识竞赛最佳选手”称号。2019年10月,代表白山市参加全省人社系统练兵比武活动,活动中表现突出并获得“吉林省人社厅练兵比武先进个人”。宗旨意识劳、服务水平好,始终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植根于思想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他心系群众和企业,被选为“全省百名仲裁员进企业服务人员”,对区内重点企业进行服务。受到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至目前,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部结案,起诉率少,裁决案件尺度准确公平公正,社会满意度高,仲裁公信力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