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香
2021-05-25 13:50:13

陈香,女,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珲春市靖和街道龙盛社区党委书记兼主任。

一直以来,她始终坚持一个信念,那就是对党忠诚;牢记一个宗旨,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社区工作中,陈香帮助孤寡老人朴有为的事迹感动了许多居民。朴有为老人生前居住在社区一个平房区里,是孤寡老人,陈香经常带领社区工作人员看望老人、照顾老人,每逢佳节必会为老人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并陪老人一起过节,使老人感受到来自党和社区的温暖,老人经常感动地流泪。一年冬天,老人由于脑动脉硬化住院,她为了给老人提供更好的照顾,向相关部门申请老人的监护权,昼夜在老人身边照顾,待老人的病情好转出院后,又联系民政部门,将老人安置在民政局运营的托老院,组织专门护理组随时监护老人病情,她自己几乎每天都会去照顾老人。老人也把陈香看待成自己的血肉、亲生女儿一样,将自己的房产证、工资卡等贵重物品都给陈香保管,老人生前常言赞扬“谁说我没有儿女,陈香就是我的女儿,社区的工作人员就是我的亲人”。当老人因病去世,陈香和社区的工作人员还包办处理好老人的后事。社区还有一位朝鲜族老人,患有尿毒症,身边的子女均在国外,唯一的老伴也是伤残军人行动不便,老人需定期到延吉医院接受治疗,但由于身边没有陪护人员,所以每次外出治疗都非常困难。当陈香知道此事后,毅然决定照顾老人,每次老人去延吉治疗时都会陪同老人、护理老人,并积极协调市医院方便老人随时看病。社区居民还曾向社区反映房屋漏水问题,对此陈香和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了解情况、研究维修方案。但是,维修费用需要22万元,而居民根本担负不起这笔费用。陈香数十次往返于物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在她的努力下,争取到19.4万元的维修资金,剩下费用由居民自己负担,此问题历经一个月时间最终得到解决。

陈香就是一个这样热心肠的人,她是社区孤寡老人们的亲人、是他们的好女儿、好儿媳。在社区的工作生活中,她就是居民与部门间的纽带桥梁,协助居民解决了很多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她于2018年被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授予“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荣誉称号;于201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于2020年被珲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珲春好人”荣誉称号,于2020年被延边州委宣传部、延边州文明办授予“延边好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