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贵林
2021-05-25 11:01:22

谭贵林,男,1965年2月生,中共党员,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他在法院工作的25年间,始终牢记一名法官的责任与担当。他创新工作方法5次组织调解,成功化解了某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危机,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他探索建立重整案件例会制度,成功审理了全省第一件破产重整案件,往返法院、政府、企业间100余次,实现了某钢铁有限公司的盘活重生,解决了职工就业,保障了社会稳定,为四平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他热切回应社会司法需求,注重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用爱心与耐心保护了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在诉讼当事人与法律之间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用公平与正义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纠纷。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他同样用宽厚的肩膀照顾着妻子、女儿。2004年他的妻子突发脑溢血,术后落下后遗症,从此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妻子的不幸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但他一个人撑起了整个家的重担,十六年如一日照顾着卧病在床的妻子,并将女儿养大成人。即使生活如此艰辛,但他始终奋斗在审判第一线,他白天开庭审理案件,晚上回家给爱人做饭、洗尿布。照顾完妻子,他还要继续撰写法律文书。有人问他,究竟是一种什么力量让他坚持这么多年一心一意地照顾妻子?他说:“当年她不嫌我穷,给我一个温暖的家;如今她病了,我不能丢下她。只要我身体好一天,就会照顾她一天,再苦再累也要把日子过下去。”生活不易,可面对诱惑,他却始终坚守着心灵的底线,勤政廉洁,一身正气。

他深知做一名新时代的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把“公正为民”作为行动的指南,用老百姓能听得懂的语言,讲法、讲理、讲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真正做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他积极创新破产审判思路,成功拯救了多家濒临破产企业,使企业重新焕发生机活力,既平衡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又解决了数千名职工的就业问题,保障了社会稳定,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和谐共赢的社会责任理念,促进了四平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16年2月,被中共四平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2013—2015年度四平市政法委系统优秀政法干警;2017年9月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吉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2018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2020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20年11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