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东
2020-03-19 10:57:30
  刘海东,男,1975年12月出生,吉林天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执业以来,他遵守职业道德,始终以优秀律师作为自己的标准,秉承诚信为本,匡扶正义等先进执业理念,不断地钻研业务知识,提高执业技能。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代理每一项业务,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履行律师职务,工作认真踏实,业务精益求精,注重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实际行动促进司法公正、社会和谐与稳定。能够依法、诚信、尽责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未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5年来,办理了三十余起民事、刑事法律案件,多次接待法律咨询及代书诉状、各类合同和协议书。能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结合法律援助工作自身的特点,积极维护法律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取得法律援助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对家属经济困难无力委托律师的当事人,通过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彰显了法治精神。还作为特邀律师参加了公主岭广播电视台身边说法栏目,作为法律志愿者,多次参与社区、乡镇和学校的普法宣传活动等公益普法活动,社会反响较好。
  一、依法、诚信、尽责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在执业过程中,他认识到所办理的每一件法律事务都会关乎到当事人经济利益、人身权益。为了能更好地为社会和当事人服务,他努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执业能力和水平,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日常法律咨询中,大部分是婚姻、赡养、财产分割、合同纠纷等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他对于每个前来咨询的当事人都耐心倾听,认真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提供法律意见,化解社会矛盾。执业后共办理了三十余起民事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多次接待法律咨询及代书诉状、各类合同和协议书。
  二、积极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他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贫济弱,匡扶正义”的法律援助基本原则,结合法律援助工作自身的特点,积极维护法律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取得法律援助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对家属经济困难无力委托律师的当事人,通过提供法律援助,让他们能充分行使了法律赋予他们自己权利,彰显了法治精神。2018年开始他还作为特邀律师参加了公主岭广播电视台身边说法栏目,另外被公主岭市人大选为法律专家库人员,作为公主岭市妇联法律志愿者,多次参与社区、乡镇和学校的普法宣传活动等公益普法活动,都得到听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