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海迁
2020-03-19 10:24:49
  付海迁,男,1985年10月出生,共产党员,辽源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
  付海迁2010年到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从事重大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工作中,他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始终秉持对当事人负责,对事实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对待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十年来,他办理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副部级1人,厅级6人),和大量涉及民生领域、公共安全领域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领域的重大刑事案件。
  2017年2月,付海迁承办了制毒地点横跨吉林、黑龙江两省,涉及兰西县、靖宇县、辽源市、哈尔滨市、吉林市五地的特大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案。该案扣押毒品近300公斤,一时间在辽源地区引起震动。受案后,鉴于该案系制毒案件且嫌疑人可能判处死刑,他多次与刑侦技术人员沟通,两次退回补查,对证据中存在的制毒过程是否科学,嫌疑人供述制毒过程是否可行,现场扣押制毒半成品成分及含量等问题进行反复核实论证。该案起诉后各被告人均获刑,起诉质量得到一二审法院高度认可。
  2017年5月至10月,付海迁承办了近年来辽源地区最大的一起集资诈骗案—辽源鸿诺林氏姐弟集资诈骗案。该案被害人455人,涉及诈骗数额1.7亿,案卷卷宗400余册。案件办理过程中,数十名被害人多次到检察机关反应情况,情绪激动,措辞严厉。他一方面做好安抚工作,向被害人释法说理,详细讲明案件办理进度,办理情况,平复被害人情绪,一方面积极协调侦查机关做好赃款赃物的追缴工作,尽最大可能挽回被害人损失。经过他的努力,该案侦查机关追缴并扣押被骗款物价值五千余万元,为被害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付海迁承办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郑常耀等109人电信网络诈骗案。该案作案地横跨福建、陕西、吉林三省,涉及被害人1000余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公安机关押解100余名犯罪嫌疑人的视频在社交媒体被广泛传播、转载,社会反响强烈。受案后,除工作繁杂,涉案人员众多等困难外,还面临网络领域、证券领域犯罪,专业性强等问题。作为主办人,他通过与侦查机关沟通、向证监会、证券从业者学习等方式,学习,掌握专业知识,为案件准确定性和庭审顺利进行提供了扎实的理论基础。连续加班近三个月,将在案100余名嫌疑人分类列表,按情节排序,扎实的基础工作为审结报告制作、起诉书草拟提供了确切的数据支持,最终完成审查报告26万字,起诉书6万余字。起诉后95名被告人全部获罪,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案件办理后积极总结办案经验,撰写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分析》一文被省院刊物《检察之声》采用转发。
  荣获省级优秀内勤一次,获省检察院优秀公诉人称号一次,荣立市院个人三等功四次,集体三等功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