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鑫国
2019-11-20 10:40:13

王鑫国,男,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负责人,同时担任村扶贫专干。 

王鑫国自1999年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做到不图名、不计利,坚持吃苦耐劳、忘我工作,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业绩、联系服务群众、弘扬正气和遵纪守法等方面都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赢得了各级领导的信任和党员群众的好评,在各项工作中都能够、以工作作风、工作成绩完成自我约束。 

王鑫国父母都是抗美缓朝转业军人,父亲是梅河口市燃料公司一名普通工人,母亲曾在省医药总公司梅河口医药站工作,后在市百纺总公司退休。从小,王鑫国就生活在这样一个革命家庭中长大,生活工作环境家人和睦,团结友爱,邻里和谐,家中的长辈都很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在家人的熏陶下,王鑫国从小就立志学习各种知识以报效国家,为人民幸福服务一生,为祖国强盛奉献一生。 

1997年大学毕业后王鑫国被分配到梅河口市环境保护局工作,到岗后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工作能力迅速提升;先后在环境稽查队、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信访室、局项目办、局法制科和党综合科工作过,无论在什么岗位,他都能以认真负责,甘于奉献的心态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得到了局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评价,不论身为普通工作人员还是科站负责人,他都以身做责,用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精神影响着周围的干部群众,用实际行动饯行一名党员的宗旨。 

在工作中,他从不追逐名利,在基层岗位上一干就是10多年,从无怨言,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下班后,他的妻子每当看到他在家坐在电脑旁一干就是4、5个小时,烟是一根接一根,就心痛的劝他道:“跟领导说说,换个不太累的岗位吧,你可是家里的顶梁柱呀,身体累跨了,我和孩子怎么办?”每次听到这些,他总是笑笑说:“什么工作总得有人干,最起码得对得起给你开的工资吧,何况这也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我怎么能撂挑子不干呢,你不觉得当父母的应该言传身教吗,我这么做也能给孩子做个示范,让她们养成一种勤勤恳恳、踏实做事的好的习惯,培养他们坚守做人最基本的道德标准。” 

生活中的王鑫国是一个为人谦和、勤俭节约,热心公益活动的人。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他总是不厌其烦的尽可能给予他人最大的关怀。在参与公益活动的认识上,王鑫国说,“我知道个人力量有限,也许我做的微不足道,但我会始终尽我所能,奉献自我,影响他人。”多年来,他遇到干部职工和需要帮助的人都大公无私的给予帮助,尤其是在他们困难时,在干部职工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伸出热心之手,得到了单位同志和邻居群众的广泛好评,工作中,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开展义务保洁活动30余次,向生活困难老党员、困难群众捐款捐物3000余元,连续3年获得环保局先进工作者,获得市优秀共产党员1次,优秀工会干部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