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金宝
2019-09-21 14:43:49

徐金宝,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通化市公安局二道江区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三级警长。  

徐金宝同志历任民警、副所长、教导员、所长、大队长,无论在任何岗位,他始终秉承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工作理念,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被群众誉为“辖区的保护神,百姓的贴心人”,被同事们称为“公安内部的法官,法律的守卫者”,工作中,徐金宝同志能够坚持以身作则,开拓思路。同时,他将对老百姓的深情也植入到各项公安工作之中,带领所属民警,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调节一些“小纠纷”,办一些“小事情”,处理一些“小案件”,消除一些“小隐患”,解决一些“小问题”。  

在铁厂派出所工作的五年时间里,徐金宝同志个人对困难群众捐款捐物达万余元,带领全所民警做好人好事500余件,有照顾3位孤寡老人10余年的“通化好人”张文军,有帮助2个瘫痪在床残疾人20余年的“劳动模范”刘国祥;累计调解矛盾纠纷350余起,收到锦旗20余面,表扬信30余封,帮助困难群众900余人次,解决各类困难需求1600余件,救助弱势群体45户,建立帮扶对子47个。  

在做好防范的同时,他带领铁厂派出所全所同志严打违法犯罪,几年来,共破获涉毒案件16起,打处11人,破获刑事案件97起,打处41人,抓获网上逃犯23人,其中包括2015年抓获在逃23年的网上杀人嫌疑人康某,历年逃犯赵某,辖区的治安环境有了明显的好转。  

2017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被任免为通化市公安局二道江区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作为一名长期奋战在基层的人民警察来讲,法制大队大队长的职务对他是一种挑战,但是他没有忘记过自己的初心,日夜专研法律书籍,请教检法同事,遇到疑难案件不耻下问,不断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还本着服务基层的理念,不断简化审批程序,为基层民警减压,在分局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自己出资一万余元购买法律书籍,为基层执法提供法律书籍保障,得到了基层民警的一致好评。  

从警20年以来,他先后9次被通化市人社局评为优秀公务员(2001年、2005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2年、2015年、2016年)、2004年被吉林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人民满意警察”荣誉称号,2010年被吉林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破案能手”,2012年被吉林省公安厅授予“优秀人民警察”,2014年被中共通化市公安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被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府评为先进个人,2016年获得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府个人三等功1次,2018年他带领法制大队获得了通化市规范执法优秀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