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艳,女,汉族,1973年10月出生,长岭县太平川镇第二小学教师。
陈丽艳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在24年的从教生涯中,时刻以一个优秀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热爱学生、团结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深受学生、家长、同事、领导的好评,是学校优秀教师的代表,曾被授予镇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其先进事迹主要如下:
不忘初心育桃李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因此,她十分注重自身的思想教育和师德修养,把自我培养成一个品德高尚的教师。在三尺讲台上,她认真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党的教育政策、教学大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全心全意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由于她对学生的关心和无私奉献,建立了良好的师生关系,毕业的孩子们还常回到母校来探望她。2018年暑期开学,由于假期适逢雨季,操场上长出好多的草,这可愁坏了学校的教师和领导们。学校动员全体师生一起行动清除杂草。陈老师毕业班的学生和家长得到消息也都来到学校无偿帮助学校清除校园内的杂草,使全体师生深受感动。她所教学生多人被评为市县级及以上级别三好学生。其中李美慧同学在2017年度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她教过的学生有的也已经走上了教书育人的行列中。
贤妻良母得回报
她不仅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还是一名细心孝顺的女儿,也是一名体贴入微的好儿媳。父母喜欢养鸡养鸭,她就给父母租了一个平房,让他们在平房里养起了鸡鸭,种上了小园儿;她婆婆年纪大,患风湿腿痛,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为了担负起照顾老人的责任,她把婆婆接到了家里,每天很早起床做家务,为老人安排好一切才放心上班。经过夫妻俩的精心护理,老人的病情明显好转。他们的女儿受到他们的言传身教和悉心教导,如今已大学毕业走上了教育工作的岗位,为国家教育事业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牢记教师使命,弘扬社会公德
她踏上工作岗位那一刻就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自身师德师风的培养,坚定政治方向,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特别是在公共场合时刻记住自己是一名人民教师。在学校组织的地震捐款,救助贫困户等公益活动中都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陈丽艳还响应学校号召,在学生中开展了学习传统文化的热潮,如今她们班的一年级小学生已经能熟练地背诵《三字经》《弟子规》,而且还知道里面的孝顺,文明,懂礼仪,勤奋刻苦,努力学习等美德。
无论做哪一项工作她都是脚踏实地、尽心尽责,都是高标准严要求,是师德的楷模,育人的模范,是学生家长心中的好老师,是亲人眼中的骄傲,也是教师们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