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志有
2019-09-21 14:49:13

温志有,男,满族,1967年3月5日出生,现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科(信访办)科长。  

自参加工作以来,他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养以及较强的业务技能。能识大体,顾大局,团结同志,工作上扎实肯干,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其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得到了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同和高度赞许,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维护民族团结、服务各族群众  

由于从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信访工作,在平日的工作中,较多的接触各种上访人员,涉及各族干部群众,结合少数民族地区有较大部分朝鲜族无法用汉语明确表明诉求的工作实际,为了更好的了解信访人的诉求,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他提议建立大信访组织,下设综合信访调解组、农民工信访调解组、民族信访调解组和医保信访调解组,抽调精通业务的骨干,负责处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宜,确保工作有序的开展。并及时与局领导沟通,安置一名朝鲜族大学生,使朝鲜族上访群众的诉求得到准确有效地表达。他注意尊重少数民族的民俗习惯,主动从身边小事做起,特别是在接待少数民族老龄上访者时更加注意接待和服务的态度,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做到以身作则,做民族团结的模范,在加强民族团结、廉洁自律自我要求上也起到了表率作用。   

2010年1月份,居华朝侨金某上访要求解决其丈夫丧葬费及遗属补助问题,受理此案后,温志有同志带领工作人员深入调查核实,通过查阅历史资料及询问单位同事等方式,确定金某丈夫去世时她的确没有享受到相应的补助。在单位破产的情况下,协调县财政出资解决了其诉求,有效地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勤于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  

工作期间,他先后在奖惩科、工资科、工伤科、人事仲裁科和信访办等科室工作过。在工作中善于学习钻研业务,尤其是对新接触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调解仲裁法及相关的条例政策能够迅速地掌握,并在工作期间边工作、边学习、边总结、边整改,思想表现活跃,经常与科里工作人员、单位同事进行工作交流,探讨工作方法,不断地研究政策,钻研法律法规及业务。  

扎实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在工作中能识大体,顾大局,团结同志,尊重领导,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上扎实肯干,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处理信访案件,能够及时妥善解决,及时化解矛盾。对于单位无法解决的案件,引导来访者到相关部门解决,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使来访者满肚怨气而来,理解政策而归。去年以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7件,解答政策咨询134起,受理案件236起,364人次,已结案231件,结案率达98%,协助信访局答复案件40件,向领导递交调查报告29份。  

攻坚克难、及时化解突发问题和疑难案件 

劳动人事争议及信访工作,有较多的历史遗留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多年来为处理的信访案件及疑难案件,他认真地研究当时的政策文件,调查客观实际情况,拿出符合政策规定的解决方案,不做表面文章,向领导提供可靠的政策依据,做到及时化解。减少矛盾纠纷,减少了越级上访的源头,对一些无理上访的能坚持执行法规不动摇,原则面前不让步。对一些拒不理解现行政策的来访者,能够认真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一年来他协助县信访局(群众工作部)共解决疑难案件11件次,其中国家级3件,省级1件,州级2件,县级5件,办结率达100%,使重访缠访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