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
2019-07-11 09:28:40

林佳,男,汉族,1985年5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201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2016年初,相继接到群众举报伊通县河源镇板石村村主任孟庆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窃取国家资源,当地百姓苦不堪言。接到举报信后,林佳同志主动要求参加专案组侦办此案,克服各种困难,经过8个月的时间,打掉了被全国打黑办公室督办的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孟二”黑社会团伙,共抓获包括主犯孟庆革在内的团伙成员10人。该团伙涉及参加黑社会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职务侵占罪等九项罪名,涉案金额300余万元,2018年1月,“孟二”黑社会团伙被依法宣判,孟庆革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团伙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3—10年有期徒刑。打响了吉林省扫黑除恶的第一枪。

林佳同志负责非法采矿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主要罪名的侦办工作,与其他部门抽调的精干民警组成案件小组。林佳同志在专案组期间任劳任怨,每天披星戴月,走访调查。不辞辛苦,凡事都想在大家的前面,起到了专案小组骨干作用。

2016年4月21日22时,林佳同志参与抓获孟庆革涉黑案件的孟繁达、冯柯章、孙亚文、孙亚波等主要骨干成员。但是在孟家大院内有抓捕孟庆革,抓捕当天孟庆革碰巧出门了。为了尽快抓住孟庆革,林佳同志没有休息,马上投入到对孟庆革落脚点的研判工作中,判定孟庆革可能已经知道其他人被抓获的消息,不会回家,四处躲藏,根据侦查手段,林佳同志断定孟庆革在长春躲藏的几率较大,并对孟庆革长春的有往来的人员进行排查,发现与孟庆革往来的最密切的一个的居住地点在,马上汇报给专案指挥部。4月23日,终于在长春一小区内将主犯孟庆革抓获。

    专案组在调查取证初期很不顺利,林佳同志建议应该秘密进村调查取证,起早或者黑天进村,尽量避免被人看到,有的证人不敢在当地出证,林佳同志就约他在外地见面。虽然加大了专案作组成员工作强度,但是效果还是明显的,成功的取得了关键证据,为固定孟庆革案的非法采矿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主要犯罪事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受到了局领导的赞扬。苦点、累点都不怕,能够完成自己的任务,将孟庆革案办成铁案才是林佳同志最终想要做到的。

林佳先后获得市级三等功一次、县级嘉奖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