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春江
2019-07-10 15:23:24

曹春江,男,1974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

曹春江同志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优秀法官,被中院荣记三等功两次、省高院嘉奖一次。2017年3月被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评为“吉林省十大消费维权人物”。近几年来,曹春江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几乎没有完整地休过双休日、没有休过年休假,常年超负荷工作。曹春江2016年审结民事案件329件;2017年审结民事案件261件;2018年上半年审结民事案件218件,下半年被院党组派至执行局从事执行攻坚工作。

2017年9月15日,区里号召义务献血,曹春江同志率先垂范,带头献血。曹春江献血后主动到院里上班,没有请过一天假,没有耽误一天的工作。曹春江同志带头主办法庭疑难复杂案件。他主审的于新利等人诉王晓岚继承纠纷重审案,历经两次一审、两次二审、一次提审、一次发回重审,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息诉罢访;刘志辉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上访多年,调解结案。上访多年的当事人均息诉服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下半年,在院党组领导带领下,曹春江与其他同志连续加班四个月,大礼拜、中秋节、十一长假,均没有休息,每天工作到晚上八点以后。不懈的努力,终有回报。朝阳区法院代表长春地区法院系统参加了最高院组织的第三方评估,顺利通过迎检。

延伸审判服务工作,提高司法亲和力。从2015年开始,曹春江担任朝阳区法院、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主办的诉调对接联席会议特邀法官,并与欧亚卖场等多家大型商业企业法律维权部保持了良好合作关系,多次现场调解消费纠纷、接受消费者电话或来访咨询100余次。在2017年3月召开的吉林省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曹春江被评为“2016年度吉林省消费维权人物”,成为吉林省2008年此项活动组织以来第一个获此殊荣的法官个人。

2018年11月份,曹春江审理了35名预付费卡消费者维权案件,35名健身卡、洗车卡消费者的权益都得到了及时保护。此案件被吉林省电视台新闻频道、都市频道、长春日报等八家媒体报道。

曹春江同志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行使职权,以身作则,认真办理每一件案件。以良好的人品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赞誉。以自己的行动体现了一名人民法官和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