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清,男,1958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通化市巾帼志愿者爱心之家协会副会长。
2015年从企业退休后,为了继续发挥余热,奉献社会,他加入了通化市巾帼志愿者爱心之家协会,并成为团队的指导员,旨在加强团队的思想政治建设。
这是一个以离退休老年人为主体的草根志愿者团队,王长清注重团队全面素质提高,倡导团队活动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的节拍,经常带领大家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国家、省《志愿服务条例》,努力提高团队的综合素质,加强自身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能力,争取为社会多做贡献,使老年时光过得更加有意义。
几年来,王长清严于律己,无私奉献,要求队员们做到的他自己首先做到,经常夜以继日地为志愿者和团队操劳。团队成立之初,需要在网上进行志愿者和志愿团体注册,因为团队都是老年人,手机和电脑操作都不是很顺畅,最初此项工作进展缓慢,王长清家住在二道江区,担心电话里问不清楚,几次跑到市文明办负责科室学习注册步骤,每天统计大家的个人信息后,抽时间帮每个人注册,从注册到志愿服务证制作、立项录入时长,王长清教会、带动了一批老年志愿者克服困难共同参与。
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安全始终要放在第一位来考虑。为此,协会的每次活动,王长清都基本上到场组织,精心安排,忙前忙后,按照活动要求搞好上传下达,及时做好图片、视频等新闻记录工作和总结报道工作,起到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2017年被协会志愿者推选为副会长。
仅2017年以来,通化市巾帼志愿者爱心之家协会就先后参与或组织为通化参选“魅力中国城”投票、通化市学雷锋活动月、全省志愿服务宣传周、两节慰问困难好人典型、重走抗联路等较大规模的志愿活动近40次,义务擦洗公交站亭、捡拾广场住宅小区垃圾、资助贫困学生上学、慰问边远山沟敬老院老人、帮助癌症、车祸贫困群众……
2013年12月,该协会被省妇联、省巾帼志愿者协会授予“吉林省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队”;2016年,被通化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评为“通化好人集体”;2018年荣获“第七届吉林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2018年10月,王长清个人被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表彰为“通化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