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辉,男,中共党员,1969年11月出生,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庭长。
自2001年担任行政庭庭长,唐德辉每年审理案件30余件,调解率达60%以上。为了提高效率,他自学计算机应用,学会了上网查阅资料、文档编辑、表格制作。
2005年8月17日,唐德辉和另外一名法官在一处拆迁现场对被拆迁人李某及其妻子做调解工作时,李某趁在场工作人员不注意突然掏出打火机对着手中的塑料瓶进行点火,意识到情况不妙的唐德辉立即冲上前去将李某手中的塑料瓶和打火机打落在地,没想到李某又从另一个衣服兜里掏出一个打火机并已经点燃,此时李某和唐德辉的身上均已着火,唐德辉顾不得身上越烧越旺的火势,在周围人员的帮助下将李某身上的火扑灭,而自己却被烧伤。事后证实,李某手中的塑料瓶里装满了汽油。
2006年,吉林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开展了棚户区改造工作,二道江法院及时成立了“涉改”案件领导小组,唐德辉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了“摸、顺、比、讲、和”的“五字棚改法”,绝大多数的被拆迁户积极配合动迁部门主动进行了搬迁,剩余的89户“钉子户”中除对一户进行了强制迁出外,其余88户也在唐德辉率领的专案小组的积极协调和动员下先后进行了搬迁,唐德辉本人也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棚改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0年末,几名农民工来到二道江法院,将一面大红锦旗交到了唐德辉手中。接过锦旗的唐德辉却说:“花这个钱干啥呀,一面锦旗得一百多块,够你们给孩子买套像样的衣服了。”询问之下才得知,唐庭长刚刚帮助他们及其余130多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42万余元。由于地域的特殊性,二道江区法院辖区工矿企业多、当地及外来务工人员多,因此,欠薪、讨薪矛盾日益突出,唐德辉带领庭里的法官,积极开展调查和调解工作,2007年以来,共为农民工朋友追讨工资近400万元。
2011年3月19日,通化市一名女子跳入玉皇山大桥下的浑江中。时任二道江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的唐德辉刚好路过此处,迅速从桥上跑到桥下江滩边,游入江内救出了该女子。
当年,唐德辉被二道江区委区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被吉林省委授予“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2年,被评为首届“吉林省十大杰出法官”。2014年4月,唐德辉患脑癌不幸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