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杰,女,汉族,1963年10月出生,镇赉县莫莫格蒙泉天然矿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她是一个不甘平庸,一直心怀梦想的女强人,是一个有着多年管理经验的民营企业家,现任镇赉县莫莫格蒙泉天然矿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固定资产上千万元,安置下岗工人农民工近百人,为镇赉县经济发展及帮扶脱贫做出了突出贡献。
1990年,她从玻璃厂下岗后,东借西凑借了500元钱,在县正阳街租了一间不到20平方米的平房,开了一家玻璃镜片商店,名字叫“新茂”,她夏天头顶烈日,冬天冒着寒风,进货送货,切割...吃了很多辛苦,常常忙的忘记了吃饭,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创业,精心管理,她获得了人生第一桶金,开店的成功,增强了她创业的信心。2001年根据建筑市场的需求,她又和爱人创办了第一家“新源”塑钢门窗厂,评着良好的信誉,生意非常红火。2002年末,经朋友介绍,对莫莫格乡的自喷井有了进一步了解,经过深思熟虑和精心考察,为了不让资源流失,她决定开发沉睡多年的莫莫格矿泉水独特资源,2002年末镇赉县莫莫格蒙泉天然矿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张明杰是一位具有创造精神的民营企业家,她不断开拓市场份额,2014年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蒙泉公司进行了二次扩建,累计投资3700万元,对现有设备技术、厂房进行全面改造,现在的厂区占地面积10400平方米,员工近百人引进国内最先进的全自动生产设备及生产线,有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化验检测设备、大桶灌装生产线、小瓶灌装生产线及各种配套设备。现有生产车间4500多平方米,主要产品以五加仑18.9L桶装水、3L、5L手提式桶装水、550ml瓶装、420ml瓶装天然弱碱水为主。
公司产品质量管理机构保证体系健全,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手册操作,方针明确。企业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品质创品牌,以信誉求发展的经营理念,多年来获得了很多荣誉,2004年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质量诚信消费者满意单位”,2007年被授予《吉林人民口碑金奖单位》,并通过了TSO9000认证,2010年被白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白城市知名商标”,2010年被中共镇赉县人民政府授予“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单位”,2011年被白城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2012年被县委政府县妇联授予“妇女创业实践基地”,2012年被中国企业商业信用评价中心评为“AAA级中国诚信单位”。2013年9月“莫莫格蒙泉”被吉林省工商局认定为吉林省著名商标,同时也被白城授予“白城龙头企业”。
张明杰不仅在事业上是个成功者,而且也有着一颗善良的心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她在经营企业的同时,也一直在为社会默默地奉献着,她不断的向社会上的困难群众伸出援助之手。面临辍学的学生,她给予无私的资助。在张明杰办创业的二十多年里,她一直坚持不懈的帮扶社会需要帮扶的群体,帮扶资金及物品几十万元,蒙泉公司坚持脱贫始于心、践于行,为了响应党中央“万企帮万村”的伟大号召,公司一次性向镇赉县红十字会捐款人民币二十万元,每逢过年过节她都组织公司,党组成员到贫困家中,送米、面、油、资金等生活用品,她大爱无私的品格,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扬。
张明杰二00三年被县妇联评为“十佳巾帼创新业标兵”;二00四年被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二00五年被县评为“先进个人”。二00九年,在年度发展民营经济中被镇赉县委、县政府评为“创业先锋”。二00一一年荣获吉林省“春蕾计划”实施暨妇女儿童公益事业优秀爱心志愿者荣誉称号;二0一二年被镇赉县委授予年度全县十佳“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二0一三年在“激情鹤乡·大美镇赉”活动中,被镇赉县委县政府评为“十佳创业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