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伟,女,汉族,1984年4月生,中共党员,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长春市宽城区巾帼司法顾问团成员。
她作为所在第六党支部的宣传委员,“e支部”管理员,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并忠诚于党的事业,认真履行职责,带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表率、当先锋”、“四走进”等活动,善于学习,勇于实践,敢于突破,以身作则,起到了模范先锋作用。
她对民商事审判工作满怀热忱,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牢记案件质效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高、案件息诉服判率高。她对待审判工作一丝不苟,对待当事人态度温和,审理的案件均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当事人满意。为了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都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她认真钻研业务,夯实理论基础,努力做每一起案件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判后答疑工作,督促当事人在案件审结后主动履行义务。为了更好的平息矛盾,她放弃了大量的休息时间,采用打电话分别沟通、现场走访等方式为当事人组织调解,给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平衡利害,较好的化解了纠纷,缓和了邻里关系、夫妻关系、朋友关系、合作伙伴关系等。自从2016年我院被最高院确立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后,她作为业务骨干,带领探索家事审判改革规律,参加省法院组织的心理咨询师培训,通过开展巡回法庭,将案件开展到家里、社区、监狱等方式,较为便捷的化解了家庭纠纷,使一个个破碎的家庭重拾幸福。比如她受理一起詹女士起诉李先生离婚纠纷案件,双方矛盾激化,经她一次次耐心做调解工作,双方破镜重圆并为她送来感谢信。经她审结的家事案件,调解率高,和好率高,社会效果好,既维护了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小到邻里纠纷,大到集团诉讼,她均能较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她坚持每一起开庭案件的庭审直播,符合条件的进行新浪直播,积极开展智审系统的运用,确保生效案件的裁判文书上网,对省法院的各项要求和指标,都能积极主动的完成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在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的同时,她还积极参加各级法院及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她被邀请参加省法院系统学术骨干培训,撰写的学术论文《行政诉讼法实施研究-立案登记下的行政诉权滥用问题》获得全省一等奖。2015年撰写的《论我国刑事诉讼理念的变革》获得全省三等奖。在市法院、区级机关组织的演讲比赛及羽毛球比赛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市法院组织的两级法院迎七一“党旗·法徽·使命”主题演讲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她在宽城区举办的学习十九大文艺汇演中,代表政法干警表演的诗朗诵展现了政法干警的一身正气。此外,她始终与区妇联、社区、街道保持联络,对发生在社区的邻里纠纷、子女抚养、赡养纠纷、家庭暴力等家事纠纷等与基层妇女干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共同参与调解,将纠纷化解在社区。她还开展巡回法庭,将典型案件庭审开展到吴亚琴所在的长山花园社区等,为百姓做普法宣传,现场解答法律问题等。她组织开展法官说法大讲堂、人民调解员培训、婚姻家庭心理学讲座、普法进社区等活动,提升了全区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调解水平,提高了社区群众的法律素养。她还担当“代理妈妈”,参加“情系花蕾”爱心助学活动,组织所在支部成员捐款捐物,每逢节假日对助学对象暴容进行慰问并关爱其成长情况。她还在过新年时与宽城区的特殊群体儿童一起包饺子、做游戏,给他们送去“妈妈”般的温暖。2017年10月,她代表宽城区法院应长春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FM88.9与长春市委政法委共同打造的《889新说法》节目邀请,做客直播间,针对家事案件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与广大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为社会树立了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展现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她具有较强的防腐拒变能力,坚决拒绝贪腐,拒绝收受当事人的任何好处或利益。她通过审理每一起案件,拒绝每一次诱惑,为当事人树立了新时代法官的形象,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弘扬了社会正义。她总能赢得当事人对法官、对法院、对法律的敬重。当事人经常用写感谢信、送锦旗等方式表达感激之情。当事人常常说:我们遇到了一位好法官!她通过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向当事人散发并传播人民法官一心为公的社会正能量。
她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散发着满满的正能量,她兢兢业业、严谨负责、清正廉洁,以出色的业务能力实现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力,以积极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和同事们的好评。2015-2017年度年均结案216件,经她审结的800余件民事案件,无一信访案件,无长期未结案件,人民满意度较高。因在妇女儿童维权及普法宣传方面表现突出,曾被长春市宽城区文明办、区妇联等授予“优秀志愿者”、“宽城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工作者”、“宽城区优秀巾帼志愿者” 等荣誉称号。2016年度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7年度被本院推荐为长春好青年,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被长春市中院上报个人二等功;2017年荣获“六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2017年在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中,她撰写的学术论文被评为一等奖。2018年荣获“首届宽城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