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梅
2019-04-16 17:43:49

陈秀梅,女,汉族,197410月生,中共党员,吉林市永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中队副局长。

2004年,她由于某种原因独自一人带着5岁的儿子生活,承担起家庭的重担。除了照顾儿子外,她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工作中。无论在哪个部门工作,都身兼多职,任劳任怨。2013年初,在领导的支持下,她先后召开了5次餐饮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让食品经营者慢慢从对我们执法工作的误解、讨厌、盲从向了解、尊重、自律转变。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也会遇到很多违法行为,个别违法者对食品安全执法工作不但不理解,而且还带着恐吓和谩骂,作为一名女同志,她从来不会因为这些而感到害怕和退缩,她以自身过硬的业务水平和刚强正直性格化解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改变了个别经营者对执法人员的看法,同时也赢得食品经营者的尊重和好评。 因为多年的生活和工作上的压力,她患有严重的心脑供血不足、胃溃疡、类风湿等疾病,即便是这样,她仍然一如既往的工作着,奋斗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经她查处和审核的违法案约150余件,查处违法金额100余万元,无败诉案件发生。在2017年的7.13特大洪水”的抗洪救灾工作中,她顾不上高三的儿子无人照顾、不顾自家房屋被大水侵泡、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决然的投入到抗洪救灾工作中,一干就是20多天,不回家不离岗,同事们都叫她“工作狂”,她却说奉献是一种幸福,拼搏是自身价值的一种体现。她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出了显著的业绩,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为了让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人民公仆,她坚持自学为主,大量阅读相关法律和业务书籍,虚心请教主管业务部门和身边的法律界人士。经自己不断努力,她成了一名素质过硬的复合型人才,2007年撰写了《如何治理整顿豆制品加工市场》获得吉林市论文个人优秀奖;在2012年的吉林地区食品安全竞赛中荣获个人第二名,小组第一名的荣誉,在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竞赛中代表吉林地区参赛荣获小组第一名。

她连续数年被评为先进个人、妇女先进工作者、吉林市文明市民及永吉县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7年被吉林市人民政府授予“吉林市劳动模范”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