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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春江

来源:长春文明网发布日期: 2019-03-22 11:23:55

曹春江,男,汉族,1974年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

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优秀法官,被中院荣记两次三等功、省高院嘉奖一次。2017年3月被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评为“吉林省十大消费维权人物”。

近几年来,曹春江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几乎没有完整地休过双休日、没有休过年休假,常年超负荷工作。2016年审结民事案件329件;2017年审结民事案件261件;2018年上半年审结民事案件218件,下半年被院党组派至执行局从事执行攻坚工作。

曹春江同志热爱本职岗位,努力进取,工作中能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树立大局意识,很好配合院内各项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多办案,办好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曹春江同志带头主办法庭疑难复杂案件。他主审的于某等人诉继承纠纷重审案,历经两次一审、两次二审、一次提审、一次发回重审,调解结案;刘某诉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上访多年,调解结案。上访多年的当事人均息诉服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消费者眼里的“知心法官”

2015年开始,曹春江担任朝阳区法院、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主办的诉调对接联席会议特邀法官,并与欧亚卖场等多家大型商业企业法律维权部保持了良好合作关系。

两年多的时间里,曹春江在完成好繁重的审判任务同时,在联合调解工作室第一时间化解了大量消费维权纠纷,被当事人亲切地誉为“知心法官”。2017年3月14日,吉林省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曹春江被评为“2016年度吉林省消费维权人物”,成为吉林省2008年此项活动开展以来第一个获此殊荣的法官个人。

2017年7月,朝阳法院党组研究制定“法官送法四走进”活动方案,曹春江作为骨干成员加入宣讲团,先后在欧亚卖场、欧亚商都、朝阳民建开展宣讲活动,受到企业领导员工和民建百名企业家的高度赞誉,于审判台外传递法律知识,在答疑释惑过程中弘扬法治精神。

2018年11月,曹春江审理了35名预付费卡消费者维权案件,35名消费者的权益都得到了及时保护。此案件被吉林省电视台新闻频道、都市频道、长春日报等八家媒体报道。

2018年下半年,在院党组领导带领下,曹春江与其他同志连续加班四个月,大礼拜中秋节、十一长假,均没有休息,每天工作到晚上八点以后。不懈的努力,终有回报。朝阳法院代表长春地区法院系统参加了最高院组织的第三方评估,顺利通过迎检。

没有鲜花和掌声,他是如此平凡;日复一日坚守岗位,风雨无阻,他是如此的不平凡。曹春江同志以他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踏实的工作作风、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了民事审判事业尽心竭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法院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体现了一名人民法官和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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