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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娟

来源:长春文明网发布日期: 2019-01-16 16:46:05

王丽娟,女,汉族,1964年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长春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丽娟同志从1990年调到市妇联工作,凭着对妇女儿童事业的热爱,一干就是29个春秋。她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工作中坚持从大局出发,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想党政所想,急妇女所需,尽自己所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得全国“禁毒先进个人”、全“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卫士”,市“五一”劳动奖章、普法先进个人、文明城创建先进个人、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她坚持不懈地努力

她做维权工作20年,将无私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到工作的一言一行,挽救了无数濒临破裂的家庭,切实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和谐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使妇联的维权工作先后获得全国维权贡献奖、普法先进集体、“平安家庭”创建先进集体。抓信访。她始终坚持“信访案件无小事”的原则,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她工作的标准,她曾到河北成功解救被拐卖妇女,到沈阳解救被父亲遗弃的儿童,帮助过被丈夫砍22刀的妇女等等,年接待300余件群众来信来访,作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源头。利用和发挥好自己法律专业的特长,先后参与起草制定了《长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地方性法规,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110接警范围,使家暴立法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抓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成立全国首家巾帼司法顾问团,开通“妇女维权直通车”,建立健全社会化维权网络,多渠道、多种方式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全国妇联、省、市委领导先后予以批示,其经验在全省推广。

推动妇儿事业发展 她持之以恒地追求

  她在妇儿工委办工作的五年里,一直秉承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身心投入我市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中。她认真履行职责,对标高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积极热情的态度协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打造长春特色工作品牌。抓保障,推动妇女儿童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在源头保障上打造亮点,多年来,针对妇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以推动长春市委、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从政策上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抓宣传,积极营造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以宣传教育为突破口,走出去请进来,组织专题、研讨、大讲堂等不同形式的培训,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节省资金百余万元,在电视台主要街路LED电子屏播放公益宣传广告抓重点扎实推进两个规划目标的落实。她针对制约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协调推动各级政府,将两个规划纳入到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摆上政府议事日程;协调成员单位,将两个规划指标任务采取时间倒退的方式落实,积极争取政策保障、资金支持、项目支撑,使我市两个规划已经有80%指标提前达标,其做法在全省做经验交流。

服务妇女儿童民生 她竭尽全力地争取

她把当好妇女儿童的贴心人,倾情关心关注贫困妇女儿童当做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经过努力,将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纳入“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和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共为14万贫困妇女进行了检查,救助435名“两癌”患病妇女,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两癌”检查全覆盖;积极争取国家“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争取到4台价值50余万元的“母亲健康快车”,通过流动医疗车的形式为贫困妇女儿童送健康服务、送健康理念、送健康知识;争取到省妇联“关注儿童安全”项目,利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增强儿童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争取到全国妇联价值20余万元的奶粉,送给市儿童福利院儿童;争取到省里“送健康知识进高校”项目,争取和化缘近60万元1000余名贫困女大学生和贫困妇女进行免费体检和组织健康讲座;推动成员单位妇女儿童民生项目纳入妇儿工委工作年度计划并督导实施等,这一件件民生项目饱含了她对妇女儿童的情怀,浸透了她的责任心和爱民情怀。

她虽然年过半百,但对事业的信仰和忠诚,不会随着时间流逝,不会随着世事沉浮,她将一如既往地扎根平凡的岗位,默默奉献,助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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