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靖
2018-12-12 14:24:46

杨靖,女,中共党员,汉族,1960年6月出生,梨树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作为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开拓者,她带领中心全体人员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法律援助基本原则,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职能。

大胆探索,敢为人先。1999年,梨树县法律援助中心刚刚成立,杨靖在任务重,经费补贴标准低,老年人法律援助要求标准高的情况下,敢于正视困难,边实践边总结,大胆探索,组建了“应援尽援”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组织人员深入社区、村屯、养老院等相关基层单位,对本辖区内潜在的法律援助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建立了法律援助受援人员数据库工程,并上报上级法律援助中心,实现受援人员信息数据共享,并减少受援人员提供经济状况证明的麻烦,提高了工作效率,把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贯穿到法律援助工作的全过程。

开辟维权“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为了给广大妇女申请法律援助搭建平台,她在县妇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无偿为县妇联担当常年法律顾问,先后被四平市女知识分子协会吸收为会员、县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被梨树县女能人联谊会聘为法律顾问。经常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并根据需要为其代理诉讼。送法下乡,向农村妇女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她还应县妇联的邀请,在妇女干部培训班上给妇女干部讲法制课,普及妇女维权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妇女干部的维权工作能力。多年来,她办理维护妇女权益案件近200件,解答妇女法律咨询千余人次,成为维护妇女权益的贴心人。

她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吉林省“人民满意律师”、“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市司法行政系统行业标兵”、“市三八红旗手”、县级劳动模范、第三届“梨树女杰”并记三等功一次。梨树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得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省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多次被四平市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