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建龙
2018-12-11 16:26:43

姜建龙,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二级警督,现任大安市公安局党办主任兼政治工作室副主任。

2005年从事宣传工作以来,他爱岗敬业,默默无闻,甘于奉献,在宣传工作中取得了累累硕果,相继被白城市公安局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大安市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二次,连续6年获大安市公安局嘉奖,2011年、2012、201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务员,他还被《吉林日报》、《北方法制报》、大安市委宣传部评为优秀通讯员。

不畏清苦,甘于奉献,做公安战线的宣传员

常年从事枯燥的文字工作是一项苦差事,尤其是整天坐在办公室,为赶写一篇稿件苦思冥想,挑灯夜战更是令人煎熬,他从未表现出畏难怕苦情绪,为了能够写好新闻宣传报道材料,他经常自费购买各类相关书籍进行学习,并时常向新闻宣传专业部门的同志虚心请教,逐渐丰富自己的知识,自己的文字功夫和写作水平不断提高。有时为了赶写稿件,通宵达旦,节假日“爬格子”更是经常的事情。在同事们的眼里,他是一个不知疲倦的勤奋人,上班最早,下班最晚。多年来,他累计加班加点工作超过了10000多个工时。由于过度劳量和紧张工作,他落下了比较严重的颈椎病和神经衰弱症,头发也稀疏了许多,有人问他累不累时,他说:“要说不累不苦是假话,但每当看到一篇篇自己写出的文稿带着墨香发表,发生在身边一件件感人事情得到弘扬,以及由于宣传工作到位,公安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所有苦累就全忘了”!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从事宣传工作9年多的时间里,他总计在国家、省级、市级各类媒体上刊发稿件3000余篇,参与创作播发公安题材专题片4部。尤其在2013年初以来,他共计在中央级、国家级、省级重量级报刊刊发稿件100余篇。2014年至2016年,他连续三年邀请中央电视台编导、记者来到本局拍摄四部专题片,相继在央视一套《新闻直播间》、央视十三套《法治在线》和央视十二套《天网》栏目播出。现大安公安乃至白城公安宣传工作整体大跨度升位做出了突出贡献。2012年11月,他在吉林省公安厅举办的“我的警察生涯”主题征文比赛中获得二等奖。2013年至今,他的四篇作品相继获得了吉林省公安系统 “金盾新闻奖” 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一个。

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做社会化普法教育的传播者

做为大安市公安局专职宣传民警,姜建龙同志十分注重法律知识和安全教育的社会化宣传和普及工作,不断丰富宣传工作内容,科学调动各层面宣传对象的参与积极性,全力营造良性互动的宣传格局,努力将社会化宣传成果做到了最大化。

在对社区的宣传中,他紧紧依托各4个街道、12个社区的法制宣传领导组织,借助老年活动站,社区健身娱乐中心,社区警务室等场所,定时更新宣传内容,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各种宣传光盘,建立固定宣传场所,多次组织老年秧歌队走向街面,走向学校,走向企业巡回表演的方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通过深入群众开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普通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

他定期组织责任区民警深入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监督落实安全责任制,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履行群防群治和治安管理责任义务,以召开座谈会,治安形势分析会的方式,以案说法,谈经历,讲教训,将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根植在人们头脑之中,有效预防和压降了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每年,他都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及全市各中小学负责人接触,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和每年的学生操行评定之中。每季他都组织各派出所、交警部门法制宣传员到各中小学校定期为学生们上普法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课。多年来,他共计讲课累计达300多个课时,受到了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的高度赞誉。

农村法制安全宣传面广、点多、线长,是个主战场,为了搞好农村普法安全宣传工作,姜建龙会同各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的民警,积极调动发挥18个乡镇政府和农村场站治保组织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组织的职能作用,利用农村赶集日、集中售粮时段,面向广大农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以进行典型案件剖析、散发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画、播放宣教片等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安全宣传教育。多年来,他共计组织在各乡镇开展普法教育和安全宣传270余场次,经过持续的不间断的宣传教育,普遍提高了广大农村群众法律意识。

与时俱进,适应形势,做新兴媒体领域的探路人。

近年来,他紧跟新媒体宣传工作形势需要,带领身边同事一道开辟了多个网络宣传阵地,陆续在法制网、中国警察网、吉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吉林信息网、白城市政府信息网、大安市政府信息网等多个网站上发布信息。2016年,他还带头开辟了“大安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平台,常态化地依托该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目前共推送公安新闻宣传消息500余条次。另外,他还注重创新宣传方法,多次与各通信运营部门协调,以短信群发的方式开展法律和交通安全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各商家店铺,利用其安装的街面LED屏幕,面向全市社会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交通安全知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化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