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 聪
2018-12-11 16:03:56

樊聪,男,汉族,1981年3月生,中共党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

樊聪在部队锻炼了12年,2012年来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他端正的坐姿,干净的外表,干练的工作风格,让领导和同事们看到了雷厉风行的军人风范。2017年7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选派他到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1年的援助工作,担任吉林省检察机关第八批援藏领队,援藏期间选举为援藏临时党支部书记。援藏意味着挑战,他用无悔与忠诚、真心与真情,践行了“用心服务、用情奉献”的铮铮誓言,走过了一段难忘而又受益一生的援藏历程。

作为一名援藏干警,他始终牢记“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降标准”的吉林援藏干部精神,做到快速融入西藏的地域文化和进入工作状态。他与其他几名援藏干部在进藏之前互不相识,在进藏初期每个人不同程度的出现高原反应和身体不适,他能够克服高原反应并主动服务照顾同去的援友,他的热情和真诚深深的感动着每名援藏干部,让每名援藏干部心理感到很温暖。援藏期间他深入到学校、乡村累计十余次,帮助困难家庭3户,帮助困难学生11人,他立足实际,量力而行,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

在援藏工作中,他珍惜时间,珍惜机会,虚心向藏族同行学习,做到互帮互学,丰富了自己的实践经验。为推进受援地检察队伍建设,他还就日喀则市检察机关队伍现状进行专题调研,并针对检力不足等问题,向日喀则市院领导提出向素质要检力的建议。按日喀则市院的要求,为日喀则市院干警做了题为《着力加强四个建设,提高四个能力》的讲座,与当地检察干警交流当前检察队伍管理的新方法,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新思维、新举措,既丰富了受援单位队伍建设的管理方法,同时也拓宽了他的工作思路,并受到了日喀则市院领导和干警的一致好评。西藏地处我国西南边疆,为了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稳定因素,检察机关也担负起维护祖国安全、社会稳定的重任。在援藏期间,他积极参加维稳队伍中,高标准完成“维稳值班”的工作任务。在维稳工作期间,他严格遵守维稳值班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日喀则18个基层院“报平安”维稳工作记录,并将分院当日的维稳工作情况向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地委办公室、地区综治办、地区一线指挥部、地区公安处及时报告与通报,为日喀则市维护稳工作作出了他的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