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亮,男,1980年1月出生,共产党员,通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大队副大队长。
赵亮201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3年被评为全国监狱、劳教系统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被司法部通报表扬一次;2013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评为通化市劳动模范;2016年被评为“通化好人”;2017年荣获司法部全国最美戒毒人民警察、最美法律服务人特别提名奖。
知行结合、实干为先,“八勤”“四关注”练就过硬本领
他常说:“没有过硬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是无法胜任戒毒一线工作的。”为了成为戒毒工作的专家里手,他付出了比其他民警更多的努力和艰辛,自创了“八勤”、“四关注”工作法(“八勤”即腿要勤跑,手要勤写,眼要勤看,嘴要勤说,脑要勤思,人数要勤点,纪律要勤抓,卫生要勤管;“四关注”即要重点关注大队急重病患戒毒人员,要重点关注家庭发生变故戒毒人员,要重点关注四无戒毒人员,要重点关注违规违纪戒毒人员),成为通化市一线戒毒民警的工作指导准则。
春风细雨,循循善诱,用情与法感化颗颗“顽石”
2017年除夕,通化籍戒毒人员吕某,社会背景复杂,有涉黑贩毒经历,吸毒成瘾时间长,服刑期间,为逃避刑罚处罚跳楼自残,导致双腿残疾,存在严重的反社会心理,入所前在家中吸毒后,两次放火、爆炸自杀未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存在被害妄想和暴力倾向。入所后气焰极度嚣张,多次扬言要打击报复民警,两次暴力袭击民警及其他戒毒人员,给场所安全稳定和正常教育秩序带来严峻考验。为了做好吕某教育转化工作,赵亮带领民警,与其数次正面交锋,一方面,用法律手段严管;另一方面,抓住吕某身体残疾,自暴自弃,对生活悲观的心理特点,开展心理疏导,通过坚持不懈的工作,该戒毒人员精神和心理发生改变,思维和情绪日趋正常,懂得约束个人行为,并主动交代还非法持有冰毒120克、麻古70克,指认同案犯罪嫌疑人。批捕前,他后悔的说:“如果我第一次吸毒时就来咱们所戒毒,或许人生就是不一样的结局。”
心系场所,舍小家顾大家,用奉献彰显热血忠诚
与对戒毒人员无微不至的关爱比起来,赵亮的家人没有享受同样的待遇。2015年父亲重病住院、2016年妻子流产,他都没能看护照顾。女儿已经上小学4年级了,他没有去参加过一次家长会,有人问他到底图个啥,他说:“职责所在,场所稳定是我的责任,我得对得起这身警服,多挽救一名吸毒人员,就是挽救了一个家,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责任和良心。”
因长期超负荷工作,2016年7月赵亮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医生建议他休假做康复治疗,但大队警力不足,又赶上通化市百日禁毒攻坚战,他咬着镇痛片,坚守在岗位上,直到强戒所圆满完成收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