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华
2018-06-21 12:35:11

崔华,女,朝鲜族,1971年7月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延边州老龄办秘书处处长。

自2002年调入州老龄办工作以来,崔华已在老龄工作战线奋斗了16个年头。她热爱老龄工作,工作兢兢业业,先后被评为吉林省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延边州优秀公务员(三等功),延边州优秀共产党员、延边州优秀老龄工作者,延边州敬老模范。

不辞辛苦,为全州养老大院建设呕心沥血。2009年,州老龄办决定在全州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试点,并将任务交给了崔华。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她先后20多次深入试点乡、村进行现场具体帮助指导。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她提出“以点带面”,在全州以老年活动室为阵地,在农村普遍成立“居家养老大院”,在城镇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立日间照料室,并亲自为各居家养老大院(中心)设计建立了健全的老年人健康档案、监督领导小组、回访考评监督记录、老年人活动记录等各项规章制度。在她的辛勤工作下,全州“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近几年,她又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各地区不同的实际状况,先后提出“解决农村养老大院过冬取暖问题”、“建设农村养老大院示范院”、“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大院日间照料室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等建议,推动了全州养老服务大院服务质量升级。

打好基础,为基层涉老组织建设殚精竭虑。崔华深知,涉老组织是联系党委政府和老年群众之间的桥梁,建设好涉老组织,对贯彻落实老龄方针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她积极配合领导,给领导出主意、想办法、提措施,推动涉老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延边州老年人协会具有30年的发展历程,为了推动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她非常注重老龄工作的宣传调研工作,每年都要多次深入到基层,深入到社区和乡村搞调研,倾听老年组织和老年人的呼声,了解他们的要求和困苦,及时向领导汇报。掌握第一手资料,提供给领导供决策参考。

多措并举,为弘扬孝亲敬老创意谋划。每年的“8.15”延边州老人节、9月1日省老人节和阴历9月9日国家老人节期间,崔华都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尊老、爱老、助老活动。2016年5月1日,《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了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她虚心向从事过媒体整合宣传、策划创意的同志学习请教,同时深入各县市基层涉老组织走访调研,积极探索能够充分调动各种媒介资源影响力的整合传播方式,在她的谋划下,州大型孝道文化媒体传播工程——《延边州孝亲敬老楷模事迹报告暨道德楷模评选》创意出炉。她还积极协调延边电视台成立先进人物专题纪录片摄制组,并与摄制组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先进人物家中,真实拍摄一帧帧感人画面。2016年延边州“8.15老人节”期间,由她策划的全州孝亲敬老道德楷模颁奖大会在延边电视台演播大厅隆重举行。

助老维权,为维护老年权益义不容辞。十六年来,无论是冬季三九天的严寒,还是夏季三伏天的烈日,只要工作需要,只要老年人有需求,她都第一时间反映问题,了解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调查走访中崔华了解到,老人因为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返困、返贫等现象大量存在,为老年人提供一个意外伤害的保障刻不容缓。为此,她积极协调中国人寿保险延边分公司、州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及政府相关部门,筹划启动贫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援助项目。在她的往返奔波、多方努力下,中国人寿保险延边分公司设计了适合延边州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推动养老服务业与保险业的融合发展。在崔华建议下,“推动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还被纳入新修订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