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旭明
2018-06-21 13:42:09

任旭明,男,1976年8月出生, 现任前郭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他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突出,职业修养良好,司法形象公正。平时工作认真,勤于钻研;能够公正司法,清正廉洁,各方面都表现突出,树立了一名良好的人民法官形象。

任旭明工作经验丰富。注重知识更新,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新党章等党的理论知识,十分重视政治道德素质的培养与提高,平时积极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在履行职责中,注重贯彻理论精髓,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权利为本、权利在民”的司法意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公平关注每一个执行主体的合法诉讼权利。

2012年以来,任旭明一直从事执行工作,个人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520件,执行案款到位金额2亿多元,执行案件综合结案率达70%以上。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能够坚持大局意识,注意区分案件的不同类型,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009年在办理松原市国有粮食企业破产案件中,因工作业绩突出,荣立个人三等功。2012年11月,因在处置涉众金融案件中工作业绩突出,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4年参与制定、实施松原市两级法院“风行一号”集中执行百日行动,到省院执行局的充分肯定。2015年在解决涉府执行信访案件中,成功化解困扰省市两级法院多年的进京访案件3件,制定《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受到领导好评,同年所处庭室荣立集体三等功。2016年因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全市法院“岗位明星”。

2017年,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派该同志至前郭县法院执行局工作后,该同志带领全体执行干警攻坚克难,执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其中,亲自带队开展26次的“剑指老赖”专项夜间集中执行活动,对辖区内22个乡镇300多个村屯中,进行地毯式集中夜间执行,强化了司法权威,形成了辖区内执行威慑力。建立前郭县法院与前郭县拘留所执拘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对司法拘留中送拘、收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起到重要作用。2017年5月,市县两级人大先后到前郭县法院调研执行工作,对执行工作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不为名所动,不为利所驱”。他始终坚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把精力集中在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上。能够严格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遵守“五个严禁”,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率先垂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干警树立廉洁典范。一方面认真学习先进模范人物,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做到不利用职权之便大吃大喝,不利用职权收受他人钱财,不公车私用,不奢侈浪费,不以权谋私,不腐化堕落,努力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争做廉洁自律的模范。另一方面通过身边的贪腐案例提高警惕,在搞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也能够抓好执行局全体干警的廉政建设,强化干警的教育引导,要求全局干警严格依法办事,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近年来,任旭明共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集体三等功一次,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四次,2017年被推荐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