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艳,女,蒙古族,198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洮南市大通乡惠清村村民。
李春艳是一位普通的农家妇女。她贤惠体贴,关爱家人,正直善良。2004年,李春艳嫁到了大通乡惠清五家子屯老李家,当时家里有3万多元的债务,上有公婆、下有1个小姑子还在上学,邻居们在背地里议论:“苦日子在后头呢,过不了多久,新媳妇就得分家另过。”然而,善良、正直与不服输的个性使李春艳勇敢地接受了这一切,并知难而进。
家中原有2公顷盐碱地,盐碱地投入大,收益少,李春艳一心想要脱贫致富,她通过到外地学习取经,到市场考察行情,意识到必须更新品种,选择适合市场需求的作物才能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她大胆实验,种植新品种葵花,在她的精心栽培,细心管理下,终于有了回报,新品种结出的葵花颗粒大、颜色正、味道好,给家里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2015年,李春艳的丈夫决定外出务工,通过劳务输出到日本打工,家中里里外外、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由李春艳一个人忙活,她成了家里的主心骨、顶梁柱。婆婆思念儿子,心情不好,她就经常带着婆婆出去逛街、串门,和邻居说说笑笑,缓解情绪,在家时也常常开导婆婆,陪着她聊天、看电视,渐渐的婆婆适应了。婆婆说,要是没有她,家里的日子都不知道要怎么过。
她常说:“孝敬双亲,赡养老人是自己做人最起码的道德标准,人人都要有一颗孝敬之心,不能只埋在心里,而要落实在行动上”。她总是竭尽所能,让公公婆婆享受温馨和舒适的晚年生活。
她不仅是对公公婆婆十几年如一日,爷爷公公因为年纪大,身体不好,她也时常惦念在心,经常带着儿子去看望他,照顾他,给老人擦洗身体,清理衣被上的脏物。她说,照顾老人是她应尽的义务,但也要言传身教,从小培养孩子要孝老爱亲,将中华传统美德一直发扬下去。
李春艳精心伺候着老人,14年如一日,毫无怨言,受到了邻里乡亲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