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宝峰
2018-06-21 13:24:11

栾宝峰,男,汉族,1975年2月5日出生,通化市二道江区司法局五道江司法所科员。

栾宝峰同志家住白山市,孩子患有脑瘫生活不能自理,妻子没有固定工作。凭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爱,他克服了经济上的困难,亲人的病痛和生活上的压力,风雨无阻十余年,默默无闻地做好每一份本职工作。

自五道江司法所与镇政府共同成立司法信访办公室以来,他勇担重任,主动要求承担此项工作,至今共接访700多次,其中10人以上群体访近百次,50人以上的大型群体访20多次,总接访人数达3000多人。

五道江辖区为工农混居,矛盾纠纷相对较多。栾宝峰经常深入走访,凭着热心、诚心和耐心帮助群众化解家庭、邻里矛盾和土地纠纷200多起,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余件,被群众誉为“贴心人”。2018年3月30日上午五道江镇居民刘某来到了司法所,想让司法所帮助解决村民违约的事情。栾宝峰立即向五道江村村委会了解情况,并深入村民家中进行调查和走访,得知:今年年初刘某从五道江村村民王某、杨某等6户村民手中承包了农耕地,共计31亩,在达成了土地承包口头协议后,交付定金每亩100元。3月份刘某购买了种子、化肥、播种器用于春耕,后来村民却反悔了,以更高的价格转租给了别人。刘某与村民协商无果。栾宝峰多次到五道江村委会进行调解,反复对村民进行劝说。4月9日上午,在栾宝峰的参与监督下,五道江村的6户村民在种子站返还了刘某种子化肥钱、双倍定金共计8135元,最终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栾宝峰接手矫正工作以后,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实地情况,提出了“讲罪、帮心、挽人、促进”的矫正思路,做到了“勤打电话了解行为和心理动向、勤做谈话记录和各类档案、勤走访排查严防脱漏”,这些思路和做法有效提升了矫正工作的整体质量,加强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1年、2013年、2015年,栾宝峰被二道江区委、区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15年被通化市委宣传部等评为“通化好人”。2016年,被二道江区委、区政府评为“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