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燚,男,汉族,1973年12生,中共党员,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警。
杨燚工作中踏实肯干、精益求精,是法院法警中的中坚力量,也是全院选树和学习的先进。曾先后获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多次受到省、市、区级政府嘉奖和业务表彰。任法警队队长期间,他带领全队连续6年在长春市法院法警支队组织的法警大练兵活动中获得“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至2014年带领全队连续四年获得了全区“先进集体”的称号,2015年,在全省司法警察大练兵中,获得“先进集体”称号。
杨燚不仅工作出色,事业心、责任感强,还十分热衷公益,关心他人,奉献自己,是群众眼中的大好人。杨燚作为一名有着25年党龄的党员,一直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默默地为社会奉献自己的爱心和力量。十几年来,杨燚始终把服务群众放在第一位,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主动向社会捐款捐物、助残助教、扶贫帮困。
2008年汶川地震,他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捐款,自己又通过社会组织捐款捐物3000多元;2010年,玉树地震,捐款捐物达5000多元;2013年,在自己休假期间,克服强烈的高原反应,坐20多个小时的长途客车前往玉树,到达部分灾区孩子们居住的山里,再次为地震灾区的23名孤儿送去钱款8000多元,还一同送去衣物等生活用品及学习用品。此行虽然困难重重,但看到孩子们期盼的眼神和兴奋的心情,一路的艰苦和疲惫一扫而过。
生活中,杨燚随和亲切,乐观豁达,跟同志们相处融洽,经常开导并帮助年轻干警走出心理误区,帮助他们提升业务素养,介绍工作经验,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染、引领大家共同努力、携手前进,是领导信任的好干警,是同志们乐于合作的好兄弟。
长期以来,杨燚把热情和智慧倾注到平凡的工作和生活中,通过公益活动贡献自己的力量,践行一名党员的职责和义务,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