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秋
2018-03-26 23:59:25

李英秋,女,1988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主岭市铁北街道东洼社区居民。

李英秋用11个春夏秋冬,诠释“孝”和“爱”的传统美德,自从走进这个家,她十几年如一日,勤勤恳恳,努力尽到一名妻子、儿媳和母亲的职责,是远近闻名的孝顺媳妇。

自结婚之日起,她就和残疾的婆婆生活在一起。婆婆视力、和肢体都是二级残,体弱多病,看不清东西,她无怨无悔,在她心中丈夫的母亲就是她的母亲,照顾婆婆就是她的职责。婆婆和她有着深厚的感情,逢人便说,‘有好儿不如有个好媳妇。’李英秋对婆婆的生活起居更加体贴入微,有好吃的、买衣服都第一时间想着婆婆,每次回娘家担心婆婆在家吃不好,睡不香都带着婆婆,看到婆婆生病赶紧给她买药。多年来,她用实际行动践行者孝道,印证孝心,展现了淳朴真诚的情怀

在丈夫四岁时公公去世,残疾的婆婆带着丈夫一起生活,所以日子过得不富裕,她没有嫌弃婆婆和这个家。结婚后为了让婆婆生活的更好,她和丈夫一起做过小买卖,风里雨里她和丈夫一样奔波,总是把最好的吃的用的先给婆婆,用她的话说就是“婆婆一个人带大丈夫很不容易,我作为这个家的媳妇就应该尽我所能好好孝顺老人家,让的晚年幸福快乐。记得那是她婚后的第五年,婆婆的眼睛看不清东西,她带着婆婆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可以做手术试试。为婆婆做手术她到处借钱凑够手术费,手术后她精心照顾婆婆,为婆婆洗头、洗脚、剪指甲,端水,上药,婆婆感动的说:“都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得到这么好的儿媳妇”。

2010年12月李英秋有幸进入社区工作,这对于她来说又是新的挑战,既要工作又要照顾身体残疾、多病的婆婆,为了让婆婆中午能吃好饭,早上早早的起来为婆婆准备好中午的饭菜,放在锅里婆婆热一下就可以吃;因为婆婆年纪大和年轻人的口味不一样,不喜欢吃外面的快餐,因此她在没有特殊应酬的情况下从不在外面吃饭,十多年的朝夕相处,她和婆婆从没有红过脸,尽量满足老人的要求。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儿子从小到大,耳濡目染,也孝顺老人。在她的影响下,儿子小小年纪就充满孝心、爱心、上进心。每次买了儿子最喜欢吃的东西,儿子总是先拿给奶奶吃,奶奶不吃就硬往她嘴里塞。儿子上学、放学的路上常常会遇到一些行乞的残疾人,每次他都会把自己的零花钱全部送给他们,坐公交车遇到老人时,儿子赶快让座并把老人搀扶到座位上。